休宁县环境保护局

人气指数:0 页面更新时间:2022-04-16 22:54
网站介绍

休宁县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,研究拟定并监督执行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;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、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和全县环境功能区划;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。

(二)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。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,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,督查、督办、核查全县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,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、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。

(三)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。组织实施大气、水体、噪声、固体废物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;组织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。

(四)指导、协调、监督生态保护工作。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、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;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;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、野生动植物保护、湿地环境保护工作;协调指导生态县创建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。

(五)负责全县环境监察工作,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;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,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信访投诉,协调解决跨县(区)域环境污染纠纷。

(六)承担从源头上预防、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。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。召集审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;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,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试生产审批等验收管理。

(七)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、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,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;参与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工作,推进环境保护产业发展。

(八)负责环境监测、统计、信息工作。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;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;建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,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环境信息。组织、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,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。

(九)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,组织参加国家、省批准和委托的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活动。

(十)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。对全县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统一监管;监督管理电磁辐射、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;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;

(十一)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
联系方式
地址:休宁县龙升国际文化商业街售楼部三楼(县前街坡顶)
电话:7512323

免责声明:
此页是<休宁县环境保护局>的介绍页面,并非官方站点,我们收集于网络只为广大网民快速查询提供帮助。
如涉及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30日内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!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